“中国光谷”汇聚企业主体超12万家******
中新网武汉2月2日电 (吴非 康华蕾 张芹)武汉东湖高新区(又称“中国光谷”)2日举办首届“光谷企业家日”,300余位产业领军人物参会。
光谷企业家协会会长童国华表示,东湖高新区诞生35年来,已汇聚超12万家企业主体,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300家。
35年前,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办公室正式挂牌。35年间,一大批企业家在光谷创新创业。这块昔日被称作武汉建成区“地图外两厘米”的地方,大力发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,完成从“一束光”到“一座创新城”的蝶变。同时,光谷良好的成长土壤,吸引了4名诺贝尔奖得主、74名中外院士、近3000名“3551光谷人才”在此创新创业。
现场颁发多个奖项向企业家致敬 陈卓 摄在当日举行的首届“光谷企业家日”庆祝大会上,主办方以沙画、影像展等形式,展现光谷各类企业家创业故事,讲述光谷精神,向企业家致敬,并颁发了“优秀青年创业者”“年度优秀创业导师”“年度优秀投资人”“光谷工匠企业家”“年度突出贡献企业家”“光谷卓越企业家”等多个奖项。
高德红外董事长黄立,锐科激光副董事长兼总工程师、创始人闫大鹏,兰丁股份董事长孙小蓉,盛天网络董事长兼CEO赖春临等4位产业领军企业家代表共同发出《光谷企业家倡议》。倡议提出,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,提高国际市场开拓能力,助力“科学之城、追光之城、向往之城”建设取得新突破。(完)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 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 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